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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西藏的进展及展望
2024-01-22 15:12:25 来源:《新西部》2023年第8期

□杨亚波

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西藏立足自身优势,在国家商务部的支持下,积极推动与尼泊尔合作开展跨合区建设,《中国商务部与尼泊尔工业部关于建设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之一。而拉萨综合保税区则是西藏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拉萨发展为面向南亚开放开发的重要门户、全国一类商贸流通节点城市、接驳西部省市的区域物流枢纽的重要发展载体。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倡“一带一路”,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对“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原则、丰富内涵、目标路径等进行深刻阐述,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行稳致远指明了正确方向,勾画了宏伟蓝图,提供了重要遵循。[1]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建设成果丰硕,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十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强劲动力。[2]

南亚地区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向。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度世界事务委员会发表的演讲中指出,“中国愿同南亚各国和睦相处,愿为南亚发展添砖加瓦。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以加强传统陆海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实现经济共荣、贸易互补、民心相通。中国希望以 ‘一带一路’为双翼,同南亚国家一道实现腾飞。”[3]2022年1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和南亚国家互为友好邻邦和发展伙伴,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4]

西藏自治区是与南亚多个国家和地区接壤的中国西南一个重要的边疆省份。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2015年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对西藏的定位是“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在此背景下,2015年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于西藏开放发展的定位是加快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西藏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定位,立足自身区位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口岸等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吉隆口岸

吉隆口岸位于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与尼泊尔热索瓦、廓尔喀两县接壤,对应尼方口岸为热索瓦。吉隆口岸是传统的中尼边境贸易口岸,位于吉隆镇热索村,建有连接中国边境地区和尼泊尔边境地区的主要通道——中尼友谊桥(热索桥),热索桥距离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131公里,与博卡拉、东郎等尼泊尔经济较发达市县和经济开发区较近,交通相对便利。1961年,国务院设立吉隆海关,并批准口岸开放。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一级陆路通商口岸。2015年5月11日,国务院批准吉隆口岸对外扩大开放,为国际性常年开放公路客货运输口岸。2018年1月,国务院批准吉隆口岸为药材进口指定口岸。2019年,吉隆口岸检疫处理区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正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吉隆口岸联检大楼及国门维修改造项目等3个自治区口岸专项资金项目正在积极推进。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吉隆口岸一度关闭。2020年7月,吉隆口岸正式恢复对尼单向出口,2020年10月起采取“前置倒装”模式对尼单向过货。同时,为满足尼方物资通关诉求,积极与尼方进行合作,将日通关车辆(9.6米规格)从最初的3辆车提升到2022年底的14辆,尽最大努力满足了尼方诉求。截至2022年底,恢复双向过货,吉隆口岸累计对尼出口货物9万余吨,货值40余亿元。2022年12月28日,吉隆口岸恢复双向过货。2023年4月1日,吉隆口岸恢复双边人员往来。

吉隆口岸是传统的中尼边境贸易口岸

(二)樟木口岸

樟木口岸位于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东南西三面与尼泊尔新都巴尔恰克区、多拉卡两区接壤,对应尼方口岸为科达里。距日喀则市478公里,距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128公里。口岸于1966年正式对外开放,1983年批准为国家一类陆路口岸。2007年至2015年地震前,樟木口岸联检设施累计投入7700万元建设资金,有力保障了口岸正常运行。其中,2014年樟木口岸货物吞吐量14.11万吨,进出口总额达20.67亿美元。“4·25”地震前,樟木口岸承担着西藏90%以上的中尼贸易量,是中尼边贸最主要的通商口岸。受“4·25”地震影响,口岸长期处于关停状态;经前期口岸联检大楼、道路、友谊桥、地质灾害防治等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及其他准备工作,口岸已于2019年5月29日恢复口岸货运通道功能。新冠疫情期间,应尼方请求,西藏开放樟木口岸为尼方运送医疗生活物资,为尼抗疫和保障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2023年3月7日累计出口货重约15.75万吨,出口货值约27.88亿元人民币,累计移交援尼物资29批,总值约3992.15万元。仅2020年3月至6月,我国从樟木口岸出口的防疫物资总值2.15亿元。

樟木口岸承担着西藏90%以上的中尼贸易量,是中尼边贸最主要的通商口岸。

(三)日屋-陈塘口岸

日屋-陈塘口岸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以“一口岸两通道”模式规划建设的口岸,也是西藏唯一尚未实现开放的陆路边境口岸,目前为边民互市贸易通道。

日屋口岸位于日喀则市定结县日屋镇,距定结县城江嘎镇73公里、距日喀则市270公里、距陈塘口岸56公里,对应尼方口岸为瓦隆琼果拉。1972年,国务院批准日屋口岸为国家二类陆路口岸;1986年批准了日屋口岸海关、边防、检验检疫部门的人员编制;《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将日屋口岸列入升格为一类口岸名录,2009年在海关总署等五部委《关于落实对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原二类口岸进行处理的意见》中,要求日屋口岸“保留并升格为一类口岸”,为日屋口岸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有利基础。日屋口岸作为二类口岸,目前双边交通设施尚未联通,缺乏相关设施,不具备口岸功能,仅有边民互市贸易交易活动。近年边民往来约为每年4000人次。

陈塘口岸位于日喀则市定结县陈塘镇藏嘎村,距定结县城130公里、距日喀则市约330公里。陈塘口岸位于定结县西南部,与尼泊尔第一省桑库瓦萨巴县相连,对应尼方口岸为吉马塘卡。陈塘口岸是个年轻的口岸,根据2003年12月中尼两国政府协议,新增了日屋口岸与尼泊尔吉玛塘卡相对应的一对边贸点,即陈塘口岸的前身,2012年中尼两国签订《中尼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将其确定为双边性口岸,对应尼方吉玛塘卡口岸。陈塘镇边民与尼泊尔边民往来频繁,是日喀则和尼泊尔边贸往来的重要通道。近年两国边民往来约为每年7000人次。陈塘镇是西藏最大的夏尔巴人聚居地,全镇99.8%的人口为夏尔巴人。

日屋、陈塘两口岸相距69公里,适宜统筹规划建设。2018年4月10日《西藏自治区日屋-陈塘口岸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口岸建设发展和边贸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陈塘口岸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陈塘口岸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正在积极实施之中。2011年日屋-陈塘口岸边民互市贸易总额为1300万元,之后逐年快速增长,2015年达到3391万元、2018年实现4700万元、2019年实现5185万元,主要交易品种为日用百货、中药材、林下产品、活畜等。

(四)里孜口岸

里孜口岸位于日喀则市仲巴县西南部,南与尼泊尔木斯塘县接壤,口岸距离县城58公里,对应尼方乃琼口岸。里孜口岸是在传统的中尼双方边民互市贸易点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012年1月14日,中尼双方在加德满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政府关于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明确里孜口岸为双边性口岸。2017年,里孜口岸列入国家口岸开放计划。2018年4月10日《西藏自治区里孜口岸发展规划(2016-2025)》经自治区口岸建设发展和边贸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里孜口岸国门联检联建楼备勤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已于2019年完工。同时,2019年,仲巴县里孜口岸“一站式”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入境货物查验场、边检应急及信息指挥中心等建设项目已经开工。

事实上,除了里孜边贸市场作为里孜口岸进行建设之外,仲巴县还有玛永、加柱、亚斯玛、欧姆丁丁四个边贸市场。以里孜边贸市场为主、其他四个边贸市场为辅的进出口交易总额实现2.35亿元,其中出口额达2.02亿元,活畜出口超过10万只,金额达1.24亿元,粮食、百货等商品达2400多吨;进口额实现3229万元,虫草1250公斤。2019年,五个边贸互市贸易点开放时间共57天,双方人流量达14677人次。双方贸易进出口总额2.50亿元,出口2.08亿元,进口4178.9万元,贸易种类包括百货、银器、珠宝首饰、建材、虫草、电器等。从目前的发展态势和国家的投入建设情况来看,里孜口岸有望成为今后中尼最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陆路边境口岸。

(五)普兰口岸

1992年,国家正式批准普兰口岸为国家一类沿边开放口岸。目前,普兰口岸由斜尔瓦、强拉、丁嘎拉、柏林拉四条主要对外通道和位于普兰县城的“中国西藏普兰边贸市场”组成。普兰口岸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货物贸易,二是劳务输入,三是游客的出入境管理。现在的普兰边贸市场由自治区商务厅先后于2002年和2005年投资388万元建设,共有商铺59间。在这个市场周边,还有众多的商户从事贸易活动。据统计,2019年经商的固定外商有357家,从业人员1150余人,其中尼泊尔商户341家、从业人员1085余人,印度商户16家、从业人员65人。从经商条件来看,80%的外商租住在普兰县吉让居委会自建的简易土坯房里,经商环境十分简易。可喜的是,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新的普兰国际边贸市场已在建设当中。根据规划,这个市场占地面积6万多平方米,住宿和商业配套房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建成后将大大改善目前边贸市场的经商状况。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普兰口岸曾一度暂停通关。2022年12月26日普兰口岸恢复对尼单向出口,2023年3月1日恢复双向过货。2023年5月1日普兰口岸恢复双向人员来往,6月9日由28名外籍游客组成的旅游团队从普兰口岸入境进藏旅游。

值得一提的是,普兰口岸的人文通道功能不断增强。据统计,截至2018年11月底,通过该口岸出入境共38416人次,其中入境19027人次、出境19389人次。2019年,通过普兰口岸共有18批次印度官方香客入藏朝圣。

(六)亚东边贸人文通道

日喀则市亚东县与印度、不丹接壤,是丝绸之路南线的通道之一,中印、中不之间主要的陆路贸易通道。亚东县城下司马镇距日喀则市约309公里,距不丹首都廷布约30公里,距印度锡金邦首府甘托克约100公里。亚东乃堆拉山口距印度昌古边贸市场7公里,从乃堆拉山口经甘托克南下至印度铁路枢纽西里古里不到140公里,再由西里古里经铁路南下至印度加尔各答约370公里,全程累计约550公里,是中国陆上与印度贸易往来的捷径,具有突出的交通和区位优势。

2006年7月,根据2003年签署的中印两国《关于扩大边境贸易的谅解备忘录》,关闭四十多年的乃堆拉山口正式开通,中方同意指定西藏自治区亚东县的仁青岗为临时边贸市场,印度同意指定锡金邦昌古为边境贸易市场,每年开通七个月(5月1日至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四交易),边境互市贸易开始恢复。2017年6月仁青岗边贸市场竣工,边贸市场占地面积1万多平方米,共有商铺191间,疫情前落户商家共101家。2017年中印双方实现进出口总额为871.60万元人民币;2018年亚东乃堆拉仁青岗边贸市场,中印交易额为6235.93万元人民币(其中进口5248.32万元,出口987.61万元)。2018年,由于受印方限制,双方每天通关车辆仅有60辆、人员160人。2019年中印进出口总额为7356.3万元,同比增长17.96%。

与此同时,亚东边贸通道的人文通道功能得以恢复加强。2014年,为进一步促进两国宗教交往、为印度朝圣香客提供便利,应印方要求,中国增开经乃堆拉山口的朝圣路线。2015年,乃堆拉山口成为西藏第二条印度官方香客进藏朝圣通道。2019年,亚东共接待10批次印度官方香客入藏朝圣。亚东海关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2019年6月,亚东县成功举办了首届国际边贸旅游文化节。

中尼友谊工业园积极推进

中尼友谊工业园位于尼泊尔道毛克市,位于中国、印度和不丹等国交界处,距离加德满都270公里,毗邻尼泊尔东西走向高速公路,靠近尼泊尔、印度两大口岸与机场,区位交通条件极具优势。中尼友谊工业园是西藏自治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参与南亚陆路贸易通道建设的重要项目,是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中尼两国、西藏地方与尼泊尔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规划,中尼友谊工业园建成后到2030年可获得50亿美元产值规模,将为尼泊尔提供6万人就业,常住人口可达到10万人。[5]

2017年5月,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拉萨经开投资公司)、尼泊尔工业区管理公司(idml)、中国平安集团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四方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签订《中尼友谊工业园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尼将共同在尼泊尔境内开发建设工业园区,引入国际国内能源产业、民生用品制造、整车组装(汽车、摩托车)等生产企业,在满足尼泊尔需求的同时,还要面向南亚市场。中尼友谊工业园项目总体规划面积约1600公顷,拟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分四期开发建设,一期计划开发面积424.81公顷,总投资额为5.86亿美元。2019年4月,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尼泊尔工业区管理有限公司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企业家大会上再次签约。

拉萨综合保税区是西藏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平台

2019年10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访问尼泊尔前夕,中尼友谊工业园启动仪式在加德满都举行,标志着中尼双方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重大合作项目正式启动。2021年2月,该项目在尼泊尔第一省道毛克市举行了盛大的奠基仪式。目前,中尼友谊工业园项目已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和项目详细报告(dpr)审批,进入项目开发协议(pda)谈判阶段。招商工作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共接洽企业72家,累计接洽意向在谈项目19个,其中12家企业已签订《中尼友谊工业园意向入园协议》,项目意向投资共计5.83亿元。[6]

拉萨经开区综合保税区成功设立

拉萨综合保税区是西藏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拉萨发展为面向南亚开放开发的重要门户、全国一类商贸流通节点城市、接驳西部省市的区域物流枢纽的重要发展载体。保税区以保税物流、保税仓储、保税加工、海关检验检疫、金融结算及信息化功能为基础,以商贸商务发展为核心,集商贸、物流、保税业务为一体,服务西藏及拉萨的经济建设。拉萨综合保税区规划选址位于青藏铁路拉萨西货站南侧,中心城区的西南方向,规划中的综合保税区及其配套区域面积约为4.881平方公里,分六年四期建设。

2020年4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拉萨综合保税区的批复》,标志着拉萨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取得成功,实现了西藏第一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第一个综合保税区的成功设立。2022年5月27日,拉萨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同年7月20日,正式封关运行。自实现封关运营以来,拉萨综保区在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加强与入驻企业的衔接沟通,助力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释放对外开放活力,发挥综保区对外开放桥头堡作用。据海关统计,2022年,拉萨综合保税区备案企业进出口总值10.26亿元,占全区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2.3%。目前,在拉萨海关备案的综保区企业有18家,涵盖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各类企业。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西藏圣信工贸有限公司是其中一家享受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的企业。“进驻综合保税区后,企业享受到了更多便利。在海关的指导下,我们出口了很多地方特色产品,企业的收入也增加了。”西藏圣信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据了解,2022年该企业出口西藏特色产品羊毛、牦牛绒84.24吨,价值176.98万元。[7]2023年3月31日,西藏国际商务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的自产羊毛货物从拉萨综合保税区办理通关手续后放行出区。这批价值27.2万元人民币的20吨洗净羊毛作为综保区2023年第一单出区货物,将通过樟木口岸销往尼泊尔。[8]

边合区获批设立,中尼跨

境经济合作区积极探索

边境经济合作区是我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确保边境和国土安全的重要屏障,正在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先手棋和排头兵。目前,经国家商务部认可的边境经济合区有17个,跨合区有2个。商务部外资司2019年8月发布的《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报告(2018)》表明,边合区已成为沿边地区经济的重要增长点,部分边合区的经济总量达到所在城市的50%以上。边合区的发展带动了所在口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沿边地区投资环境、加快了所在地的城镇化步伐,不少边境小镇依托边合区逐步发展成为繁荣现代的口岸城市。“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西藏立足自身区位优势,一直在积极推动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报告,2016年“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2018年“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2年3月,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获批设立,成为中国第18个、西藏第一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2023年6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审议了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方案。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强调,要更新发展观念,坚持统筹兼顾、多规合一,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努力把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聚资源、承接项目、发展口岸特色经济的高水平沿边开放平台,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9]

与周边国家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跨合区),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与周边国家创新合作模式、加快沿边开放步伐、推动兴边富民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家商务部认可的跨合区有两个,分别是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西藏立足自身优势,在国家商务部的支持下,积极推动与尼泊尔合作开展跨合区建设。根据最初的设想,中尼双方拟在吉隆口岸(尼方一侧为热索瓦口岸)建设跨合区,后经过商讨,跨合区采取一种创新模式建设,即采取“飞地”模式在尼泊尔境内选址建设。

尼泊尔车辆在吉隆口岸等待过境

2017年5月9日,中国商务部部长与尼泊尔政府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正式签署《中国商务部与尼泊尔工业部关于建设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之一。《备忘录》签署后,主要由尼方在尼境内进行选址。中尼跨合区建设开创了中尼两国经贸合作新途径与边境合作新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尼经贸合作,推动两国边境地区的繁荣稳定和共同发展。[10]

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夯实中尼命运共同体基础

中尼两国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践,有力诠释了中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对中国不断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中尼共建“一带一路”既具有有利机遇,更存在风险挑战。新时代,要坚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中尼命运共同体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推动互联互通

中尼两国共建“一带一路”,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持续推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搭建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机制,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协调联动发展,积极推进跨喜马拉雅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建设。推动政策沟通,增进中尼政治互信,凝聚共同发展的共识;推动基础设施联通,打通交通堵点与断点,为维护供应链稳定注入正能量;推动贸易畅通,释放互利合作的活力;推动资金融通,以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推动民心相通,为共建“一带一路”打下广泛社会基础。

正确认识和把握共建“一带一路”面临的新形势,深化政治互信,发挥政策沟通的引领和催化作用,探索建立更多合作对接机制。深化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提升规则标准“软联通”水平,畅通贸易和投资合作渠道,为促进互联互通做增量。[11]中尼双方要持续加强基础设施“硬联通”,建设和维护好公路、铁路、航空、口岸、电网等基础设施项目,持续打造跨喜马拉雅立体互联互通网络。[12]协商解决影响互联互通的制度、政策、标准问题,降低人员、商品、资金跨境流动的成本和时间。[13]支持边民互市贸易发展,允许非口岸区域临时性开放开展人员、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出入境监管。通过发展跨境旅游、智库高校交流等持续巩固人文交流“心联通”。

(二)持续推动共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更好地惠及当地人民。中尼共建“一带一路”中,应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重点加强贸易投资、旅游、能源等领域合作,稳步拓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领域合作,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聚焦减贫、农业、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小而美”的民生项目,形成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合作成果,让共建“一带一路”更好惠及两国人民。

深化贸易领域政策协调沟通,帮助尼泊尔提高优势产品生产能力,缩小其对我贸易逆差。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提质增效,加强部际合作、部省合作、政企协同,创新发展民间援助和“软援助”,不断提升尼方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分享,持续加大对其发展合作的资源投入,支持其早日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解决“五通”建设中的发展问题、发挥各种援助方式的集成效应、打造援助旗舰方案,[14]积极构建援尼工作新格局。

(三)持续推动文明互鉴

深化引导媒体、智库、高校交流,深入阐释共建“一带一路”的理念、原则、方式等,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具体而言,两国政府要促进教育、青年、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支持两国航空企业开通更多直航,增加人员往来规模。在文明互鉴交流与对话中促进民心相通,全方位开展文化旅游交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在跨境文化旅游线路打造和宣传推广上深化合作,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四)持续推动全球治理

在充满变化和挑战的时代,共建“一带一路”成为各国团结合作、共克时艰的平台,展现了中国方案共赢共享的时代价值。[15]中尼共建“一带一路”中,双方要本着开放包容精神,探索创新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方式,中国要为尼泊尔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空间,不断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作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一带一路”》,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12月,出版说明。

[2]王义桅:《“一带一路”倡议:十年征程再出发》,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5月29日第2版。

[3] 习近平:《以“一带一路”为双翼,同南亚国家一道实现腾飞》,《习近平谈“一带一路”》,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12月,第41页。

[4]习近平向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致贺信,人民网-人民日报,2022年11月20日。

[5]山水相连、携手筑梦——共建“中尼友谊工业园”,环球网,2021年11月26日。

[6]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尼泊尔(2022年版)》。

[7]拉萨综合保税区成对外开放新平台,载《西藏日报》,2023年1月31日。

[8]拉萨综合保税区2023年第一单出区货物顺利通关,2023年4月2日,http://lsda.lasa.gov.cn/jkq/xxyw/202304/a3664e85b0794d9fa2e8b7986f6ab21a.shtml。(国家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9]王君正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载《西藏日报》,2023年6月6日第1版。

[10]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尼泊尔(2021年版)》,2022年1月。

[11][15]史志钦:《共建“一带一路”为人类走向共同繁荣作出贡献》,载《人民日报》,2023年6月9日第9版。

[12]新华社:《赵乐际同尼泊尔联邦院主席蒂米尔西纳举行会谈》,载《人民日报》,2023年6月13日第1版。

[13]习近平:《联通引领发展,伙伴聚焦合作》,载《习近平谈“一带一路”》,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12月,第46页。

[14]王泺:《新时期对外援助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形势分析与思考》,载《国际经济合作》,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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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亚波 西藏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顺利/《新西部》杂志 · 新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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