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非法捕捞、销售非法渔获物、涉渔“三无”船舶的执法监管和打击力度。这是2月29日记者从农业农村厅获悉的。
3月1日至6月30日是四川每年的禁渔期,这是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的关键时节。在此期间加强对天然水域的保护,将有利于鱼类种群繁衍。按照规定,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非法挖砂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据悉,在“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四川还将规范渔具市场销售及人工养殖水产品的产、供、运、销和餐饮等重点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准确区分、查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持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阚莹莹)
(责任编辑 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