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红等3人擅自占用盐池县高沙窝镇王吾岔自然村草原用于扩建经营砖厂,造成159.5亩草原遭到严重破坏。行政机关对3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涉案草原生态长期未修复,构筑物也未拆除,土质沙化风险较大,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吴忠市盐池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坐落在毛乌素沙漠南缘,是“三北”防护林体系重点县,连年干旱少雨,天然草原生态环境脆弱,防沙治沙任务严峻。
盐池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后,对盐池县有关部门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督促整改,8个月后,盐池县检察院对该案开展“回头看”,发现涉案159.5亩草原全部完成场地平整、人工播撒草种等工作,土质沙化风险得到控制。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聚焦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宁夏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不断提升办案实效,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水平。在全区部署开展黄河保护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共办理相关案件567件。与自治区水利厅联合部署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全面保护水资源。
2023年,宁夏共发现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8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7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固体废物34887.6吨,督促恢复治理水域562亩。据悉,2023年,全区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6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36件,向法院提起诉讼53件。
从一家“发声”到千家“回应”,在开展公益诉讼的路上,宁夏检察机关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形成社会公益保护合力。自治区检察院推动跨区划协作机制建设,指导各级检察院建立多领域、多层次的跨区划协作机制,实现公益诉讼跨区域共享协作。协同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六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环境检察对接协作机制的意见》,凝聚跨区域检察监督合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与此同时,全面落实“河长 检察长 警长”“林长 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与河长办、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格局。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法学会的专业研究会——宁夏法学会公益诉讼法学研究会,融合全区公益诉讼理论专家学者、实务业务骨干、专业执业律师各方力量,为开展公益诉讼法学研究提供重要平台。
为推动公益诉讼与“数字检察”深度融合,2023年宁夏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模型与大数据运用对重塑监督模式、提升工作质效的关键变量作用,建立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0个,构建起“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
“作为‘公共利益守护者’,宁夏检察机关将持续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和‘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监督活动,聚焦重点抓办案,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宁夏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 姜丹)